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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因素誘發乳腺癌發生呢

我們大家對于乳腺癌的疾病,都是很熟悉的,很多年輕的女性朋友也可能會患上此病,不過也並不是所有的惡性腫瘤都是絕症,不可治愈的。其實,乳腺癌也是有治好的幾率的,那麽是什麽原因誘發了乳腺癌呢?
已知的幾種誘發乳腺癌的主要因素:
1 年齡:在女性中,發病率隨著年齡的增長而上升,在月經初潮前罕見,20歲前亦少見,但20歲以後發病率迅速上升,45~50歲較高,但呈相對的平坦,絕經後發病率繼續上升,到70歲左右達最高峰。死亡率也隨年齡而上升,在25歲以後死亡率逐步上升,直到老年時始終保持上升趨勢。
2 遺傳因素:家族的婦女有第一級直親家族的乳腺癌史者,其乳腺癌的危險性是正常人群的2~3倍。
3 其他乳房疾病。
4 月經初潮年齡:初潮年齡早于13歲者發病的危險性爲年齡大于17歲者的2.2倍。
5 絕經年齡:絕經年齡大于55歲者比小于45歲的危險性增加。
6 第一次懷孕年齡:危險性隨著初産年齡的推遲而逐漸增高,初産年齡在35歲以後者的危險性高于無生育史者。
7 絕經後補充雌激素:在更年期長期服用雌激素可能增加乳腺癌的危險性。
8 口服避孕藥。
9 食物:尤其是脂肪飲食,可以增加乳腺癌的危險性。
10 飲酒。
11 體重增加可能是絕經期後婦女發生乳腺癌的重要危險因素。
12病毒感染
13放射線作用:易提高患乳腺癌的危險性
14精神因素:焦慮、緊張可抑制抗癌瘤的免疫
在閱讀了以上的文章以後,我們肯定就清楚了乳腺癌疾病發生的具體原因,對于此病我們要注意加以預防。當然了,如果我們不幸患上了此病,也一定要到專門的醫院進行治療,以免加重病情,給我們帶來不可挽回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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