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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資訊] 赵雅芝“被代言”发声明维权 获众网友力挺


赵雅芝

赵雅芝代言某化妆品牌于2005年5月31日合约期满后,该品牌仍冒用其形象进行宣传。昨日,赵雅芝对该化妆品牌对自己造成侵权行为一事发表严正声明。她表示本人形象与任何该品牌的护肤或化妆品无关,该品牌在合约期满以后仍然使用自己的形象进行宣传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并表示仍然有向该侵权使用的所有单位及个人要求赔偿及担负法律责任的可能。同时也恳请相关各媒体单位停止与自己有关的该化妆品的宣传广告。记者注意到,不少网友纷纷力挺赵雅芝的维权行为,认为公众人物就应时刻保持高度的维权意识,尤其是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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